吕克老贝松说电影不是济世灵药,只是一片阿司匹林;可我半夜里一个人看《阿司匹林》,照样头疼。有时候电影什么也缓解不了。影像的力量可以很强大,甚至,你会为着某人的一举手一投足而泪如雨下,你的余光扫到旁边的人,见他眼里有湖,脸上有溪——那时候,人是鼻涕,黑暗是纸巾,什么都可以尽情;可不论是悲剧还是闹剧,总有散场的时候,灯忽地亮起来,尸体一样的眼泪被从福尔马林一样的黑暗里拎出来,你的目光再一次遇上刚才的人,却是两两尴尬了。然后就是嘈杂地离场,摩肩接踵、催促、咒骂,有如某种掩饰。而当你肿着眼睛走进阳光里的时候,总能看见半空里有轻微的刺痛,你像白毛女重见天日一样眩晕了几秒钟,然后继续走你的路。有些电影是很煽情的——煽情而滥俗,我忘记那些所谓浓墨重彩的时间,从一分钟到二十四小时不等。人间批量生产煽情,廉价得很,用不着珍惜。
而《阿司匹林》是淡的,偶尔惺惺作态,但点到即止,不算讨厌。那么我会在多久之后忘了它。
“小白”很像一只小狗的名字。乖巧、温良、洁净。小白用同一个牌子的药皂洗衬衣,用汗津津的额头映住一颗纽扣,用三十六度半的的温度呵一口气说,别忘了我。小白是“我”的第三个男朋友,也可能是最后一个……后来“我”嫁给一个美国中产,他只是“我”的丈夫。总之,小白离开“我”,去了法兰克福;“我”离开自己,去了纽约。离开,都是为了出路——自己的出路,与别人无关,“我”和小白一起,把“我”给遗弃了。美国中产拾到了“我”,以为可以变废为宝,可垃圾终归是垃圾。敝帚自珍是他的事,自暴自弃是“我”的事。
梅婷演“我”,演得很固执,很散漫。
“我”叫文静,“我”良善、随和、遵纪守法、洁身自好。“我”是个正直的小人物,奔三的单身女人,娱记,以传播与炒作为生,周旋于大小明星之间,越来越游刃有余,“我”抽大量的烟,看大量的电影,没有男人,无聊的时候会去参加各种无聊的聚会,见很多无聊的人,喝醉之后会抱住马桶一边吐一边哭,生活得喧嚣而孤独。“我”以等待为习惯。
“我”高中的音乐老师,有修长的手指,他塞给“我”一张“小操场第二棵梧桐树下不见不散”的纸条之后就被警察带走了,我和别人都不知道为什么……其实“我”的第一个男朋友是一张折成千纸鹤的纸条。
“我”二十出头的时候遇上个只抽得起“高乐”的穷人,前女友为他自杀未遂之后,他决定跟“我”分手,于是“我”从他的卫生间里拈走了“我”所有的头发,从他的烟灰缸里捡出了所有沾着口红的烟头,听他嘤嘤地哭……“我”的第二个男朋友是一包又凉又呛的廉价香烟。
“我”的第三个男朋友是小白,曾经很爱很爱,他小“我”一岁,地质系找矿专业毕业生,“我”在他大学的食堂里给他喂过饭,“我”已经忘了他的样子,只记得他的白衬衣总是洗得很干净。
逝去的爱情都会变成一个符号。小白的意思是“等待”。有人爱上爱情也就有人爱上等待。
故事其实很简单,简单到不像故事,而更像是某人喋喋不休的倾诉。倾诉,然后戛然而止。
……
结尾处,文静结束了自己的等待,也结束了那个美国中产的等待。从此,她成了妇人。
没有人堕落,所有人都开始了新的生活,或昏黄或腐坏。
The End.梅婷的歌声有点儿赶鸭子上架,趔趔趄趄。我老觉得这片阿司匹林有股烟袋油子味儿。我无需面对散场的尴尬,只需干涩着一双眼关掉电脑,然后把自己埋进枕头里。我头疼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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