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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5-25 | 玩儿得起与玩儿不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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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1、中华。2005年12月12日,号称耗资三亿的大片《无极》在北京首映,褒的褒贬的贬,骂声与票房实现双高。不久,一个名叫胡戈的小哥团了一个馒头,假爱因斯坦之口得出一个公式:无极=无聊×2;陈导凯歌拍案而起:人不能这么无耻!我要告你。遂,“无耻”与官司一同造就了层层叠叠的娱乐事件,“挺戈派”高呼“恶搞无罪”。后,一王姓导演拍摄了号称cult风格的新电影 《血战到底》 ,请胡戈同学制作短片恶搞自己;胡戈称,基本上,这个,很难。后后,某歌手大赛开策划座谈会,有人在会上播放了颇具讽刺意味的短片 《潘冬子参赛记》 ,调侃的是歌手大赛,原料是很闪很红很黑白的《闪闪的红星》,作者自称“胡倒戈”;这一次拍案而起的是八一厂,疾呼到:红色经典神圣不可侵犯!

    乱,好乱。忍了吧,娱乐事件哪里有不乱的。
    胡戈的难。恶搞《血战到底》,难,难在没有冲动;恶搞《无极》,也难,难在太有冲动了。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2、美利坚。近十几年来, 乔治·卢卡斯 的 《星战》 常常被死忠粉丝们切割拼接,推出新版本,无商业目的地四处流传;原本考虑诉诸法律的卢卡斯,最终选择了“私了”。1999年某电影系学生拍摄习作《恋爱中的卢卡斯》,调侃了奥斯卡名片 《恋爱中的莎士比亚》 以及自己的著名校友卢卡斯,后,此搞笑短片曾制成影碟出售……传说,卢卡斯本人也悄悄买了一张。

    所谓“恶搞”,实系喜剧的一个分支,“学名”戏仿(Parody),俗称Spoof,《牛津英语辞典》定义曰:模仿,使之变得比原来更荒谬。戏仿,受美国版权法第17条第107款之保护,与创作不同,它属于评论。2001年,某美国作家著《风吹走了》(The Wind Done Gone),以黑人奴隶的视角重新叙述《飘》(Gone With The Wind)的故事,有讽刺成分,Gone With The Wind的版权继承者把The Wind Done Gone的作者告上法庭——最终,法庭宣布后者的戏仿合法,前者败诉。

    3、2006年5月17日,《达·芬奇密码》在北京首映,有美女有帅哥有宝物有悬疑,大部分中国人很哈痞地笑了,娱乐,娱乐而已;但此片却叫罗马教廷恐慌起来。此前,梵蒂冈方面已经呼吁抵制本片的原著,称丹·布朗的 《达·芬奇密码》 是“错误、诽谤、侮辱,反基督的书籍”。书的情节确实很颠覆:耶稣非神,曾娶玛丽·抹大拉为妻,二人育有一女,此女的血统,至今仍留存在欧洲;并且,书中有大量“细节”与“证据”可供“考据”。遍布全球的天主教会纷纷召开“解毒会”,重申《达·芬奇密码》的无稽与荒谬,嘱教友千万要坚定信仰,更有教徒以抗议、绝食等方式对原著及电影进行抵制; 有消息说,电影已经在马尼拉遭禁 。

    《达·芬奇密码》算不算“恶搞”。

    4、记不记得的那个 漫画事件 ?

    5、某网站的Web2.0,日志之中“文-化-大-革-命”等诸多字眼,统统显示为“**”。

    6、在google的搜索项中输入failure,选择“搜索所有网页”…… 得到的结果 相当可观,请注意前三个叶子,尤其是第一个。

    老美真的很敢。

    7、贴一幅图,某高人戏仿某名画的。

10bb7c913f5.jpg

    综上,我得到以下结论:
    1、陈凯歌和卢卡斯是两个人。陈凯歌和卢卡斯是两国人。
    2、在某东方古国,什么都不能搞,尤其是政治;在西方,能搞的东西很多,连政治都可以搞(尤其是美国),就是不能搞宗教。注:搞,“恶搞”的简称。
    3、中国人仅存的那一点儿简单快乐,或许恰恰来自信仰的缺失。

    另有两个问题:
    1、 基督教是如此脆弱的一种宗教吗? 
    2、如果达·芬奇突然活过来,他会先骂丹·布朗还是先骂合成“蒙娜丽豆”的那位高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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