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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1-13 | 百年等一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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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fzb20060112_034.jpg    苦等、干靠、脏污、混乱、坑蒙拐骗、趁火打劫……
    这就是我关于春运的联想,反胃透了。其实“春运”早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名词了,而成了全中国广大劳苦大众现一阶段的生活状态。我一直觉得除了五一十一长假旅游时摩肩接踵挥汗如雨的人群,再没有什么比春运时归心似箭的人潮更像抗洪抢险的人民子弟兵了。
    这潮水汹涌了这么多年,是人跟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。人急着回家,人多,人杂;而制度,总也没什么变化。铁老大的脸,至今,还是青的……就这么挤、就这么慢、就这么脏,如何?爱坐不坐!
    今年的春运,据说是从1月14号开始,到2月22号结束。不幸,我回家跟返校的时间,刚好夹在中间。
    隔壁某菜考研,忘了订回四川老家的火车票,如今再去订,却没了;那就坐飞机好了,打电话过去问,打折的票也早早卖光了,某菜一赌气,索性不回去了……中午的时候给西安人开的夹馍店打电话订餐,答曰,暂停营业,老板跟员工都回家过节了。一瞬间,某菜悲从中来。
    某菜这一悲切,挑却惭愧起来。我是懒人,从来就没有订票的习惯,我之所以到现在还可以优哉游哉,主要是因为我认识某趟列车上的大厨,此人,是我舅妈同事的妹夫——于是我可以先花两块钱买一张站台票,先上车,见着车长,大厨给说一句话,我补票就得。面对着某菜的时候,我觉得我是可耻的,我搞裙带关系。
    说起春运来,不少人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些猖獗的票贩子,他们多系有组织活动,且顽固、屡教不改,立法上的漏洞使得铁道交通部门对这些人颇有些束手无策,最多也就是罚款、拘留而已,对于他们,只能是抓住了,放掉,放掉了,再抓;相对于被抓住之后罚的那点儿小钱,票贩子们当然更愿意为着高价贩票的高额利润铤而走险了。我一直觉得要解决这类问题,设立专项资金奖励提供线索者之类的主意,治不了根儿,最有效的法子还是实行购票时的实名制,就跟坐飞机似的,这样的话,任谁,再怎么有门路,这票也不好贩了吧——不过问题是,春运的票,也是铁路部门自己人挣外快的门路,他们舍得丢么?而果真如此的话,像我这种靠“裙带关系”坐上车的人,恐怕,也难再成行了吧?想想华夏大地的火车站们都啥德性啊,不光是票贩子啊的问题啊……乱收费严重,黄牛党横行……不说了不说了,越说越丑恶了。
    ……再有,中国人民忍了一年又一年,总也说不出个忍无可忍来……这春运的车怎么就这么难坐呢?脏乱差也就算了,还总爱晚点儿,一到春运,票还涨价。关于涨价的事儿,我以为,是很单方、很霸王的,凭什么铁路部门自己关了门商量商量,说涨价就涨价了?在《法制日报》上看到一篇文章,作者认为,这种行为是违反价格法的,我国价格法第23条规定:“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、公益性服务价格、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,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,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,征求消费者、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,论证其必要性、可行性。”而现实是怎样的呢? 
铁道部确实在02年的时候跟国家发改委举行过一次所谓“听证会” ,但是此次听证会是有名无实的,说严重点,简直是个骗局……而在此之后,铁道部连“听证会”这个形式都不再走了,而票价却又一年比一年高,你说怪也不怪?
    好吧,如果你提了价,服务质量上去了也好啊,至少得准时来准时走吧,可是一到春运高峰期,滞留在车站的乘客总是一批一批又一批络绎不绝着,而这些人,多半敢怒而不敢言,虽然 
沈阳 、 西安 等地已经出台了相关的“车长道歉制度”,在列车晚点或者超员的时候,乘客会收到一个“对不起”,可是大多数时候,人们需要的并不是这个对不起,而是一个准时。而去年陕西的一个案子,很有意思,春雷一样: 一个律师乘客因为列车误点一个钟头、有关人员态度恶劣状告某铁路局,请求判令被告向其赔礼道歉,并支付违约金4元,赔偿误工费5.1元。 我觉得西安之所以出台了“车长道歉制度”,就是叫这个案子给催的。说实话,索赔九块一,明眼人都看得出来,这哪是索赔啊,明明是讨说法呢。
    可被告方说了——
以下内容为引用的文章内容:
  火车票属于标准格式合同,原告购买了火车票,即表示默许该合同隐含的权利义务。该合同适用的《铁路法》并没有规定列车晚点要给予赔偿。因此,原告索赔没有法律依据。如果因列车晚点要给每一位旅客赔偿,那么铁路部门将无法承受这笔巨大的开支。

    我虽然不认同他们提留出来的那个理由,可是看到最后一句,还是觉得挺辛酸的……像这样的公益诉讼,一旦开了缺口、有了判例,那以后的官司会越打越多,在铁道部暂时还没法子解决春运高峰期火车晚点问题的情况下,他们得赔死。但是话又说回来,“法子”什么时候才能出来呢?劳苦大众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呢?《铁路法》里是没有关于列车晚点需赔偿的规定,可但凡有点儿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,违反了合同,是要支付违约金的……这在《民法通则》、《合同法》等法律里清清楚楚写着;而乘客与铁道部门之间,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啊。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,现今,是乘客在迁就有关部门。
    沈阳的那个案子,算是中国人对铁老大说的一个“不”,深以为,这是一种督促。
    1876年7月,中国的土地上出现了第一条铁路,到今天,也有一百多年了,这之间到底有多少等待,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,如果能换个真正的便捷回来,百年等一回,也值了。
    
    (图片来源: 
视觉同盟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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